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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

為協助各縣市發展地方特色產業、加強人口外移或所得偏低地區之經濟繁榮及增加就業機會,經濟部依據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規劃於98年度由國庫撥款10億元成立「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已奉行政院97年8月22日院臺經字第0970034400號函核定設置,並依據行政院97年7月30日召開「研商設置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相關事宜會議」決議發展地方產業之八項目標,規劃基金用途及補助機制,有關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刻由行政院審議中。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係強調發展地方經濟觀點,在形塑「一鄉一品」之精神上,由地方政府主動規劃與參與,與現行各部會推動之地方特色相關計畫之中央政府主導之輔導模式不同。鑒於過去經濟部執行地方特色產業輔導計畫,限於預算僅能由中央單位主導遴選地方產業進行深耕加值,Top-down的輔導模式使得地方政府的參與較為不足,無法深入貼合地方產業的重點發展需求,行政院爰於98年度編列10億元預算設置「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改採Bottom-Up方式,由地方政府主動規劃其地方特色產業發展藍圖及推動計畫,再透過地方提案、中央補助之原則,協助地方產業發展,並特別重視人口外移、所得偏低地區,以增加地方的就業機會;此外針對資源或規劃能力較不足之鄉鎮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亦規劃透過北中南東服務團,結合專業輔導團隊協助進行特色產業的輔導規劃並進行實質輔導,在地方主導發展重點、中央支援專業輔導能量的合作模式下,將可為地方產業開拓新的特色與風貌。

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規劃廣納各專業領域專才及相關政府單位成立基金管理會,並籌設諮詢審議顧問團,以公平審核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整體之相關申請案件,再藉由中央部會協調平台功能,減少資源重置,發揮基金運用最大效用。因此,在明確目標規範及審慎周延之運作規劃下,將可望達成協助地方產業自立自主、永續發展;並進而增加就業機會、促進整體經濟繁榮。

新聞聯絡人:經濟中小企業處 陳麗欵 (02)2366-2219
資料來源: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7592&ctNode=168

本帖最後由 nobody 於 2010-5-25 11:07 編輯

如果為單一地區(非聯合型),這要靠縣市政府申請(上限700萬),如未通過,鄉鎮公所才能申請單一地區,不過金額縮水了(剩200萬)
經濟部案件不同於其他部會,是靠評審評分遴選的方式進行,思維上也和其他部會不同。
經濟部的案件很喜歡強調績效指標,尤其這幾年聯合型的案件比較容易過,但是整合不易(各鄉鎮機關都是老大啊),權利與義務不容易區分,也容易造成分配上的問題,這些現場委員都會詢問(計畫書要描述得很詳盡)。
看起來這個計劃又是北部的天下,南北的資源分配差距往往不是因為條件不夠(很多計劃都有偏遠;落後地區的保障名額),而在於南部企業或者地方政府企畫能力太差,這種差距不是因為無法產生美美的報表(做得很漂亮),而在於南部思惟太過主觀,輔導過程中很多企業強調"我們就是好",問他們哪好??,"叫他們過來看就知道",南部人在這方面都很過度談自尊與大牌,最後的結果當然是人家不甩你(就我的認知北部太過浮濫、誇張,南部保守實在,問題是委員必須根據客觀的事實判斷,而非口頭上的不知所云)。
另一個是簡報者絕對是關鍵,對全盤的了解、思維的清晰、隨機應變的能力都是關鍵,南部這方面的人才實在太少了,很會講話跟很會簡報根本是兩回事,後者的專業素養、口才是必須兼具的。
基本上,經濟部的案件擴散效益是執行單位(如網站 http://61.57.43.129/index.php 底下的執行單位CSD中衛發展中心),因此本計劃應該會很多單位申請,就實務經驗上而言,計畫書內容:簡報(含統問統答):運氣(遇到哪組委員評審)=40:50:10,可見簡報者的重要性了。

這種東西的過程是bottom up(之前都是Top down),因此需要鄉鎮提案(當然也可縣市提案),因此岡山鎮公所是否有心與積極才是第一步的關鍵,畢竟,連提案都沒提,那何遑論後面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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